北京刑事律師答疑: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》 第三十七條 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,可以免予刑事處罰,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,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、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,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。 【北京刑事辯護律師,北京刑事律師,北京刑辯律師刑事問題答疑】
版權所有:北京刑事辯護律師網電話:13911775033 E-mail:hcz0303@126.com本網站所載之內容均為學術欣賞及法律知識普及之用,如若侵犯到您的合法權利,請立即致電,以便及時刪除。京公網安備:110117020004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