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針對同一被害人實施強奸后,又實施強制猥褻,二行為之間間隔時間較長、空間發生變化的,不宜認為強制猥褻行為是強奸行為的延續,不能成立吸收犯,應當以強奸罪和強制猥褻罪并罰。
2.對懷孕婦女實施強奸、強制猥褻犯罪的,酌情予以從重處罰。
3.搶劫公私財物之后丟棄所劫取財物的,屬于犯罪既遂之后處置財物的行為,不影響搶劫罪既遂的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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